建设工程合同解除后工程价款怎么处理

作者:亳州谯城区律师 时间:2024-04-29 联系电话:15555555523(123中8个5,微信同号)
通常情况下,如果遇到拖欠工程款的纠纷,有以下维权方式,首先双方就工程款支付问题协商一致,达成协议。如协商不成,则提起民事诉讼。也可以不经过协商直接提起民事诉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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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建设工程合同解除后工程价款怎么处理的问题,骆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:
建设工程合同被法定解除后工程价款是否应当支付,需要看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是否合格。
即比如说合同解除后,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,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。
【法律依据】《民法典》第八百零六条第三款规定,合同解除后,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,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;
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,参照本法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处理。
(《民法典》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)。